投資者教育 INVESTOR EDUCATION
《反有組織犯罪法》是您堅強的后盾
《反有組織犯罪法》的一大亮點就是明確了有組織犯罪、惡勢力組織的概念,對惡勢力組織可以適用法律規定的懲治和防范措施,依法從嚴懲治黑惡犯罪。本期就通過幾個小案例為大家解讀生活中適用《反有組織犯罪法》的一些情形。
案例一
2012年5月至2018年2月,以陳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拆遷整治、填占土地、民主選舉等方面實施了非法占用農用地、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破壞選舉、職務侵占、盜竊、故意傷害等一系列犯罪行為。
《反有組織犯罪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本法所稱惡勢力組織,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社會秩序、經濟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組織?!钡诙龡l還規定了“軟暴力”手段的認定,明確“為謀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進行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對他人形成心理強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社會秩序、經濟秩序的”,可以認定為有組織犯罪的犯罪手段。
案例二
警察為抓捕犯罪嫌疑人,臥底在黑社會組織中,張某在被抓捕時看到多年兄弟竟是警察,很是氣憤:“我們做了幾年的兄弟,你為什么出賣我?”警察:“潛伏這么多年,今天終于可以收網了!”在法庭審理中,被告人稱:“法官我不服,警察安插臥底在我身邊,還對我進行跟蹤和監聽,是釣魚執法!是非法的!”法官依據《反有組織犯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向其釋法說明警察的做法完全合法。
《反有組織犯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在立案后,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實施控制下交付或者由有關人員隱匿身份進行偵查。
案例三
以楊某為首的黑惡性質犯罪組織長期在建筑行業強攬工程項目、操縱壟斷商混供應、強迫交易等,被法院判處,楊某稱:“等找出是誰舉報的,一定要他好看!”舉報人王某一聽,心中頓時感到害怕,遂向法院咨詢:“法官同志,我上次舉報的黑社會人員被抓了,他要是知道是我舉報的,以后報復我怎么辦?”法官:“請您放心,根據《反有組織犯罪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王某:“這么多保護措施啊,那我就放心了!”
《反有組織犯罪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因舉報、控告和制止有組織犯罪活動,在有組織犯罪案件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
(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接觸被保護人員;
(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五)變更被保護人員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單位;
(六)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案例四
罪犯王某今日刑滿釋放,出獄后,向其朋友炫耀:“哈哈哈,我終于出獄了,這回不用被警察管著了!”朋友應和道:“恭喜恭喜,你又可以隨心所欲啦!”法官聽后,提醒道:“別得意忘形,好好回歸社會才是正道,一定要對自己所犯罪行認真反省、誠懇悔罪、改過自新,要根據《反有組織犯罪法》第十九條、七十條的規定,按要求向公安機關報告?!蓖跄常骸笆鞘鞘?,謝謝法官提醒,我一定遵紀守法,按要求報告?!?/span>
《反有組織犯罪法》第十九條規定:“對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判處刑罰的人員,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報告個人財產及日?;顒印蟾嫫谙薏怀^五年?!钡谄呤畻l規定:“違反本法第十九條規定,不按照公安機關的決定如實報告個人財產及日?;顒拥?,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span>
《反有組織犯罪法》旨在預防和懲治有組織犯罪,加強和規范反有組織犯罪工作,保障在法治軌道上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工作。該部法律亮點頻現的背后,體現的是黨中央和國家掃黑除惡的堅定決心,彰顯濃濃的為民情懷。當您或身邊的親朋好友受到了黑惡勢力的侵害時,請您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或者尋求幫助,因為《反有組織犯罪法》是您堅強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