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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化交易報備告知函
發布時間: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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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廣州期貨交易所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關于程序化交易報備工作的要求,現將相關情況告知如下:
一、客戶應事先向我司上報使用程序化交易軟件的相關信息;
二、程序化交易指“由計算機按照事先設定的具有行情分析、風險管理等功能的交易模型,自動下達交易信號或報單指令”的交易;
三、對于存在不報、漏報、未及時報備程序化交易等情況的客戶,我司將根據情節輕重,采取電話提醒、書面警示、限制相關業務等措施。由此產生的損失,須您自行承擔。
四、請相關客戶高度重視程序化交易報備工作,切實履行報備職責。
以上關于程序化交易報備工作的要求,請充分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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